云南派出所斥“买房要无犯罪证明”:折腾老百姓
来源: 时间:2015-8-6 11:50:04 浏览量:1988人
据证明内容,盐津县普洱镇一位生于1987年2月的女性买房,7月17日到普洱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派出所予以证明后,还加上了一句点评:“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定此项规定?”证明加盖了两个红色公章。
南都记者致电普洱派出所,证实此份网传的证明为真。该派出所户籍民警张钦表示,该证明是其亲手所开。张钦介绍,当日事主刚从村里开完证明,来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我问她开这个做什么,她说买房,我就很诧异,之前我从没遇到过买房还要开无犯罪前科证明的,我觉得这个没必要,但她需要,还是给她开了。”张钦说,事主是在昭通以外的地方买房,具体是何单位需要也没细究,最后加上几句质问纯粹是提醒对方不要折腾老百姓,能简化的手续就该简化。
张钦认为,现在很多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的地方都是不必要的,“比如说就业,难道人家坐牢出来就不能再工作了?我前几天还遇到一个到餐馆打工的,也要求开无犯罪前科证明,真让人哭笑不得。开这个是我们的职责,但有些地方确实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