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邀民警参加案件侦查与证据采集剖析会
来源: 时间:2015-8-3 20:31:38 浏览量:2252人
“《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品登记表》中被害人的电动车钥匙和蓝色口罩是否是在勘验时提取?简单的现场勘验为什么会长达5个小时?犯罪嫌疑人遗落在现场的一把钥匙在勘验时到底有没有发现?”
面对检察官提出的一连串问题,勘验民警有些招架不住了。他从没被这样质询过。
日前,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侦监科科长陈卫东邀请江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刑警大队、派出所的6名民警来该院参加案件侦查与证据采集剖析会。会上,针对姜某强奸、抢劫案中现场勘验笔录与犯罪嫌疑人辨认现场录像中存在的矛盾之处,承办检察官赵晓炜向侦查人员发问,要求侦查人员详细说明勘验过程以及证据收集过程。
在2个多小时的论证中,听了检察官对当前办案的证据要求,侦查人员认识到原先的“勘验惯例”并不规范,最终会影响到整个案件质量。同时,针对案件中客观证据和言词证据之间的矛盾、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侦查人员也有了新的认识。
公安民警怎么也没想到,这起在他们看来已是铁证如山的案件,在检察官眼里却还存在证据瑕疵,更没有想到检察官如此重视这些瑕疵,专门请他们来面对面地解释说明。
“以审判为中心,要从侦查取证开始,每一份证据都要经得起质证,不敢有丝毫马虎啊。”会议结束时,干警们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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