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严管旅馆业
来源: 时间:2017-8-23 10:37:48 浏览量:4460人
人民公安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公安局《旅馆业记分制管理服务办法》试行一年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对其进行修改完善,使这一制度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旅馆业业主的认可。目前,该办法已正式推行,治安大队对存在入住人员与登记信息不符、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旅客基本信息等经营行为的15家旅馆给予扣分,降低治安星级。
该办法规定,凡在治安大队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符合旅馆业定义的经营场所,均适用记分制管理。记分参照驾驶证记分制,周期为12个月,基础分为12分。依据治安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经营行为实行加减分,依据记分结果,从高至低分别确定五个治安星级,即优秀、良好、普通、一般、不合格,初始等级为治安等级3星级。依据一个记分周期内旅馆的记分情况动态调整治安星级。明确对3大类、24种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根据记分制考核标准扣除3分、6分、12分不等;对协助抓获在逃人员等行为进行加分奖励。记分周期内得分在6分以下,对旅馆责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规范旅馆业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