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公安3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国荣誉称号
来源: 时间:2017-5-25 9:39:10 浏览量:1835人
华商报讯(记者 张林)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隆重表彰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战线涌现出的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和个人。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延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苗媛等三个集体和三名个人,分别荣获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荣誉表彰。
据了解,在公安部这次表彰大会上,延安市公安局荣获表彰的3个集体分别为: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刑事技术室、延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宝塔区大队宝塔中队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此外,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任科员、高级工程师呼惠军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延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苗媛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我心中的警察英雄”荣誉称号,子长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胡志伟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5月19日,延安宝塔分局局党委书记、局长党延文代表此次延安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出席了全国表彰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慰问,在载誉归来后,延安优秀集体代表和优秀个人又和全省一起受表彰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接见。
23日下午,赴京参加表彰大会的优秀集体代表和优秀个人返回延安,受到市局领导的热烈欢迎,延安市政协副主席,延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平社代表延安市公安局局党委对大家获得殊荣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大家能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把这次表彰看成一个新起点,用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