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击涉烟经济犯罪集中收网取得重大战果
来源: 时间:2016-7-18 22:24:13 浏览量:1941人
近日,公安部调度指挥26个省区市的161个城市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开展打击涉烟经济警徽厂家犯罪战役集群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41名;捣毁各类犯罪窝点339个,其中,假烟生产制造窝点30个,烟机拼装窝点8个,原材料加工窝点26个,假烟、走私烟仓储窝点275个;缴获烟机68台,以及电烫机、压膜机等其他制假设备375台,假烟及走私烟90万条,烟叶、丝束、盘纸等制假原材料1078吨,涉案总价值7.66亿元。
针对当前假烟、走私烟犯罪日益猖獗的态势,今年4月以来,公安部经侦局组织工作专班,以“追烟机、捣窝点、摧网络、打链条”为目标,逐步深挖排查出150余条重点线索,涉及全国26个省区市,并于5月底统一调度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同步上案推进,上追生产源头,下查销售网络,精确锁定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团伙、窝点。7月12日至15日,公安部部署26个省区市161个城市的公安机关,重点围绕涉烟犯罪产业上、中、下游环节,全面开展警徽制作打击涉烟经济犯罪战役集群集中收网行动。“上游战役”抓住造假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等生产要素开展全方位追查清缴,彻底铲除假烟犯罪源头窝点;“中游战役”瞄准制造、加工包装等假烟生产窝点,实施定点清除式打击围剿;“下游战役”紧盯利用微商、网店、论坛、贴吧等渠道发展客户,批发、销售各类假烟、走私烟线索,循线摧毁批发销售网络和假烟囤积窝点。其间,辽宁、浙江、上海三省市公安警徽定制机关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成功捣毁两个定做警徽长期盘踞浙江台州、专业从事非法拼装烟机,并向辽宁、福建、河南、广东等地假烟生产窝点和境外不法分子销售的犯罪团伙,一举捣毁生产制造窝点12个、查获烟机成品、半成品35台,以及可拼装4台烟机的整套零配件72箱,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据了解,此次集群打击涉烟经济犯罪行动是近年来打击假烟、走私烟犯罪力度最强、范围最广、战果最大的一次战役行动,公安机关坚持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理念,对全国烟草领域各类涉案信息进行深入摸排,及时发现梳理一批案件线索,集中部署统一行动。工作中,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公安部经侦局与基层一线乃至实战单元的实时互动,最大限度整合各地公安机关侦查资源和力量,切实形成全国协调联动的一体化合力。
公安部指挥破获特大非法拼装、销售烟机案
近日,公安部组织指挥浙江、上海、辽宁、福建、广东、湖北、河南等地公安机关联合破获一起特大拼装、销售烟机案,一举捣毁生产制造窝点12个、查获YJ-14、YJ-22等型号烟机成品、半成品35台,以及可拼装4台烟机的整套零配件72箱,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2016年4月,公安部经侦局根据近期各地假烟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深挖烟机来源,逐步发现一个长期盘踞浙江台州、上海嘉定等地专业从事烟机拼装,向各地假烟生产窝点以及境外不法分子销售的犯罪网络,并部署各涉案地开展联合侦查,迅速锁定了一批烟机拼装窝点。
7月初,发现浙江台州杨某等团伙通过航运经辽宁大连港向境外转口销售烟机的线索后,公安部经侦局即部署浙江、上海、辽宁等地公安机关和起运港、转口港公安局联合联动,严密监测货物进出港动向,密切关注关联团伙活动、囤货情况,同步发现了上海张某团伙通过陆路运输向福建地下假烟生产窝点销售烟机的线索。鉴于时机已趋成熟,公安部经侦局于7月12日下达收网指令,开展集中行动,一举突破全案。行动中,浙江台州公安机关捣毁烟机拼装窝点5个,查获YJ-14、YJ-22等型号烟机成品9台、半成品7台,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捣毁烟机拼装窝点7个,查获烟机成品19台以及数以万计的零配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辽宁大连公安机关会同港口公安局截获一准备出口境外的集装箱,查扣可拼装4台烟机的整套零配件72箱。
公安部组织多地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成功摧毁一特大制售假烟犯罪网络
近日,公安部组织指挥辽宁、广东、福建、河南、四川、安徽、江西、青海等10个省区市25个城市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6处,查获假冒“中华”、“玉溪”、“云烟”、“利群”等十余个品牌的假烟6000余万支,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和原材料,涉案价值逾亿元,彻底铲除了一个集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假烟犯罪网络。
今年4月,辽宁盘锦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有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大量名牌卷烟销售信息,且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重大售假嫌疑。经循线侦查,逐步发现一条涉及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巨大的制售假烟犯罪网络。鉴于案情重大,盘锦公安机关遂将此案层报公安部。5月初,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同步上案、联合侦查,迅速锁定横跨多个省份的产供销各环节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窝点。7月12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破获全案。
经查,涉案微信号实际使用人为辽宁盘锦的闫某,去年12月,其偶然通过朋友聊天,发现网络销售假烟利润巨大,经介绍后加入专门贩卖假烟的微信、QQ群,在群里主动联络进货上家,成为其下级代理商,再通过自己的朋友圈、QQ空间发布假烟广告,招揽客户和发展自己的下级代理商,将从上级代理商购入的假烟销售给下家,形成环环相扣的庞大假烟销售网络。
据了解,涉案假烟主要来源于广东、福建、河南等地的假烟地下生产窝点,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广东潮州一个海岛设立车载式移动生产窝点,购置烟机设备和烟丝等原材料,雇佣外籍工人秘密生产假烟,至案发时在短短1个多月已累计生产假冒“利群”等品牌假烟4000万支以上。这些假烟成品“出厂”价约为每条20至50元不等,经闫某等人通过微信、QQ等渠道层层加价、逐级批销,多数假烟流入不法路边食杂店、小烟摊、小超市,以及一些不法饭店、宾馆进行销售。本案中,闫某除了通过微信圈、QQ群销售外,还利用自己婚礼主持人的身份,推销给婚宴使用,短短半年多时间非法获利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