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重拳打击证券期货犯罪
来源: 时间:2016-11-26 23:02:55 浏览量:1933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维护深圳金融市场秩序,有力打击金融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圳公安经侦部门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证监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针对深圳市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案的态势,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严厉打击,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深港通平稳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涉及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案件85宗,捣毁犯罪窝点20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32人,逮捕116人,移送起诉115人。
案例一 郑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根据前期接获线索,市公安局于2016年8月5日对郑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某证券公司任职投资经理期间,利用自己能够掌握的证券自营账户投资信息,使用其儿子郑某某账户进行大量趋同交易。犯罪嫌疑人郑某在其控制的账户上共交易股票37只,成交金额合计15,076.99万元,与其管理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存在趋同交易的品种为20只,占交易品种总量的54.05%;趋同交易金额9,502.23万元。2016年9月18日,市局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郑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市公安局已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 黄某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
根据前期接获线索,市公安局于2016年9月27日对黄某某非法经营一案立案侦查。经查,深圳市华某资产管理公司是在中基协登记备案的可从事基金业务的公司,黄某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4年6月,在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黄某某以深圳市华某资产管理公司名义非法与曾某签订《受托证券管理账户协议书》,约定黄某某为曾某管理其在广州证券开立的证券账户,曾某投资500万元人民币。黄某某从2014年6月19日开始代理操作曾某的证券账户,曾某按照上述《协议书》有关利润分配的约定,从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5月28日,先后向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支付637007元人民币。2016年10月18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归案,其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检察机关批准,市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执行逮捕。
案例三 “5.18”特大网络股票诈骗专案
2016年8月9日,南山分局经侦大队根据前期案件经营,组织各警种,并协调北京、山东青岛、河北石家庄以及广东广州、东莞、惠州等地警方共出动警力430余人,分8个行动组在4省7市联合开展收网行动,缜密侦破“5.18”特大网络股票诈骗专案,一举捣毁股票诈骗窝点16个,现场控制涉案嫌疑人369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1人,扣押涉案电脑130台和涉案账本一大批,初步掌握涉及受骗人员近千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
案例四 黄某某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
根据前期接获线索,市公安局于2016年9月27日对黄某某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一案立案侦查。
经查, 2014年1月至10月期间,黄某某团伙等7人控制的65个个人和公司的股票账户,利用资金优势,以大宗交易接盘方式获得某股票,接盘后通过二级市场连续集中交易、反向交易和对倒交易等方式,增加股票的交易量,抬高股价,吸引散户资金进场接盘,获利后卖出,账面盈利1.2亿元。经调查取证核定,黄某某团伙账户控制的65个股票账户,2014年3月26日至4月23日的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对倒量占同期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为23.93%;2014年7月30日至8月26日的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对倒量占同期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为24.67%。黄某某团伙账户控制的65个股票账户的交易行为对该股票的交易价量产生了影响,相关价量指标已达到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截至到11月23日,市公安局已抓获黄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呼吁
警方郑重呼吁,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和证监部门将通力协作,对于涉及证券期货类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及犯罪的发现一宗打击一宗,绝不姑息。同时,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神话,不要参与非法证券活动。
与此同时,深港通即将正式开通,深圳警方必将密切关注,主动研判深港通开通后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挑战,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为深港通安全运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