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发放第一笔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抚慰金
来源: 时间:2016-8-20 22:23:54 浏览量:1870人
8月11日上午,宁夏公安厅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在银川市兴警徽制作庆区公安分局以现场会形式,向在6.01妨害公务案中受伤的民警协警徽厂家勤发放自成立以来的第一笔抚慰金,旗帜鲜明警徽定做地表明公安厅党委维护一线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定制警徽执法尊严的态度,并以此向全社会表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水平,补齐自身短板,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侵权案事件的发生。自治区纪委派驻公安厅纪检组组长、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雍泽华及警务督察总队负责人一行到会并代表公安厅党委看望慰问受伤民警及协勤。
雍泽华说,当前公民民主、民权意识增强,对政府和公安机警徽定做关服务保障、依法履职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和公安机关服务民主法治建设定制警徽的成果也深入人心。然而,公民的法治意识、政府和民警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建设并不相适应,这就亟待执法公信力的树立和提升。执法公信力损失容易,挽回难。他指出,维护和保障民警执法权益,首先要确保全体民警依法、严格、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同时提升民警自身维权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重点侵害问题的调查研究能力,正确把握加强监督与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关系,广泛教育民警受到侵害时会维权、能维权、善维权。
雍泽华表示,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警察执法的尊严就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对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侵害就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和践踏。如果对侵害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不能予以及时依法打击,既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放纵,也是对法律权威的损害,对政府和人民警察执法公信力的损害。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出发,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理直气壮地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为受到侵害的民警撑腰,让民警和家属在每一起维权案(事)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组织的温度。
雍泽华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新闻媒体积极构建良好的信息交流渠道,诚邀媒体监督、关注公安工作,对少数不法分子污辱诽谤、围攻殴打、故意伤害甚至暴力袭击案事件适当曝光,以案释法,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懂得支持配合公安民警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妨碍执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6月,兴庆区公安民警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被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暴力侵害,11名民警和辅警受到不同程度地伤害。案发后,公安厅厅长许尔锋责成公安厅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立即启动维权程序,一方面跟进案件侦办工作;一方面厅律师顾问办公室专题研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宜;同时从公安厅“民警维权基金”中列支2.4万元,对这次受到侵害的民警、辅警进行抚恤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