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警徽厂家:春雷行动 重点整治“五类场所”
来源: 时间:2016-3-10 21:21:21 浏览量:1944人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五类场所”:电影院、剧院;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桑拿浴室等洗浴场所;设有上述场所的商业综合体建筑。重点治理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七项内容”:合法经营情况,安全疏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
此次行动采取集中开展兵团化排查,大地市消防、治安或公安派出所、文化部门分别抽调不少于20人,小地市分别抽调不少于10人,成立专项检查队伍,分成若干小组,逐个县(市、区)、逐个乡镇(街道)、逐家单位开展“兵团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集中移交所在县(市区),并通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组织媒体进行集中反复曝光,并约谈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凡证照不齐的,依法予以取缔;凡设置场所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予以取缔;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锁闭堵塞,不能当场改正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凡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凡违规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依法行政拘留;凡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