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消防员,天津港公安局的警察也并非公务员
来源: 时间:2015-8-15 22:41:25 浏览量:3087人
而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目前也对外证实了这一点,在介绍现场救援情况时,他表示,当晚22点50分接警后,最先到达现场的是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
“第四支队的驻勤地点,办公地点,车库,都在一个楼里,到的肯定最早。”上述民警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港里接到火警电话之后,接警平台一般都会先分配给我们,如果火势比较大,可能会同时通知其他消防队。”
根据天津港内部人士透露,当天晚上,天津港公安局一共出动了三个消防大队,每个大队大约25人。另外还有去现场支援的派出所以及交通指挥方面的民警。
“我们有一份内部统计的失联和确认牺牲的人数名单,但没办法说。”一位天津港公安局内部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官方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8月14日18时,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85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21人。新华社记者曾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这21人包不包括天津港公安消防局的人员?”相关人员回答:“包括。”
“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的消防员,怎么说呢,有点像农民工那一类吧。”一位天津港公安系统内部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边需要人了,就招聘。当然,消防员是越年轻越好呗。来了都需要培训和参加训练。但是有的人来了,干两个月,觉得没意思或者太苦,就走了。他们的薪水是天津港集团对签了他们的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
和中国官方语境中常说的“消防官兵”不同,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的成员其实就是派遣合同工。更甚的是,不只是消防员,天津港公安局的民警也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本质上讲,也同样为企业员工,薪水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但他们有警号,着警服,按照警察的工作规范进行要求,拥有配枪,有执法权。这支警力队伍在业务上受交通部公安局和天津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在业务上以天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行政和人事上却受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但是交通部公安局在名义上也有行政和人事管理权。换句话说,天津港公安局局长需要得到天津港集团和交通部双方任命,并抄送天津市公安局。
据内部资料记载,1972年9月22日,天津港务局革命委员会根据交通部计划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提请成立天津港公安局。10月22日,交通部正式批准,天津港公安局为处级单位,王毅任局长,王英华、藏广祥任副局长。下设办公室、调研科、治安科,编制22人。
1980年8月,增设防火科,与消防队统称消防科队。1984年5月,天津港务局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天津港务局受天津市政府和交通部双重领导。同时,天津港公安局也实行受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部公安局双重领导,以天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1989年11月,天津港公安局正式纳入天津市公安局序列,行使分局职权。2010年1月,交通部公安局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天津港公安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机关、机构。综合管理机构共3个;执法勤务机构共15个。目前,天津港公安局在册民警为580人左右。这个人数并不包括消防人员。
对于这支中国公务员系统之外的警察力量,也曾有过多次转制为公务员的呼声。据《中国新闻周刊》得到的消息,最近一次,天津港公安局上报转为公务员一事是在2010年,原本应在2012年左右会得到回复。但由于后来中央提出编制和财政都不能增加的原则,此事又一次搁浅。据内部人员透露,天津港公安局普通科员的待遇相比天津市公务员序列内警察普通科员的待遇,要低一些,但科级干部的待遇水平要稍高于同级别公务员系统内的警察。大家对于转为公务员一事一直十分关心,因为“转成公务员之后,工作起来会名正言顺很多。”天津港公安局一位民警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但他们并非没有顾虑。因为转为公务员后,如果按照中直机关的待遇定夺薪酬,有可能会比现在的待遇更低,但如果按照天津市地方公务员待遇定薪酬就会稍高一些,而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转为公务员后到底会按照哪种标准执行。
但无论怎样,是这些非公务员警察和非武警序列的消防员在爆炸的第一时间冲向事发现场,而外界并不清楚他们其实没有编制内的身份。这些第一批重进爆炸现场的人员伤亡惨重。
爆炸发生后,天津港公安局两位副局长失联,局长重伤。目前,局长顾育农正在港口医院住院,据悉其耳膜穿孔。《中国新闻周刊》记者8月15日上午去往他所在的VIP病区,值班民警声称,“他现在不在,去现场了。”据《中国新闻周刊》得到的信息,天津港公安局领导层在爆炸事故中伤亡、失联人数几乎占到编制人数的一半,目前,他们的工作向政委金树成汇报,天津港公安局东疆分局局长宋江新、天津港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肖屹利也在自己需要负责的领域内主持工作。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爆炸现场已经牺牲的公安局领导还是普通民警,所有人无一例外都属于企业员工编制。